佛法真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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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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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年前,許多同道們,要我把以往發表的文章,編集出版,供人閱讀。這種善意的鼓勵,自是十分感激,然總覺自己所寫的東西太膚淺,那有出版的價值。

差不多,從民國二十年起,我就開始練習寫作,先後發表於海潮音、人海燈、佛教日報、妙法輪、覺有情、中流等刊物;要是把它搜集起來,也許還有幾篇可以看的。來臺後,因為資料不足及情緒的不定,寫出的東西,更不夠理想。

三十八年,該是國人最難忘的一年,千百萬人如潮湧一般的向海外逃亡,我也是其中一個,隻身飄流到寶島;從大陸帶出來的,只有一個慘重痛苦的教訓,沒有興高彩烈的熱望。

佛教雖有豐富的文化遺產──經典,但卻受了宗法社會思想的影響,同道們沉迷於保守制度,未能隨和時代,革新佛制,致使佛教脫離了社會群衆,廣大社會人們對佛教缺乏正確的認識,甚至誤認佛教為迷信落伍的宗教。這種錯誤的責任,應歸罪於佛教宣傳不夠。

我愛我的佛教,更愛我的國家!在這個國步艱難時期中,每個國民都應貢獻出他的生命與智能來協助國家。根據我個人絕對信仰的基礎,於三十八年四月,創辦「人生雜誌」,想藉此為喉舌,表達我個人對於佛教革新的意見,對國家民族熱誠的願望。深信以一個身披袈裟的沙門,親歷於這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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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有三十年以上的時間研究與了解,至少要比社會一般學者了解這些問題(佛教),要切實得多。

佛教絕沒有絲毫迷信的成分,而是一個極富理智性的宗教,它對人類社會的關係,顯然不是少數人的私有品;而是整個人類慧命與幸福所繫。今日世界之所以還有大部分人們酷愛和平,主張正義,就是受了二千五百年來佛教教義思想的薰陶。如果我們不能繼續善於傳播佛陀德義,對於這個世界,對於整個人類,休想獲得永遠的和平與幸福的保障。

在這個急變的偉大時代裏,使我對於國家民族,佛教文化能盡獻綿薄之力,實感到無限的欣慰。

現在把近十幾年來,在「人生」及其他刊物上,發表的文稿,按其性質,分類編成三冊:

一、民主世紀的佛教;
二、佛教文化之重新;
三、佛法真義。

這些文章內容,雖極膚淺,然卻代表了我個人對於國家、民族、佛教、人生的一種觀念和熱望!個人所知有限,其中難免有錯誤的地方,還望海內外諸大善知識,不吝指教!

本書出版,主要的目的是給自己看的:這些年來究竟說了些什麼?好作自己檢討與反省的資料。

本書能夠出版,承陳慧劍居士編輯、設計、校正、花費了他不少的時間,提供了好多的意見,是值得稱揚的,在此,謹致無限的謝意!

民國五十三年四月東初序於中華佛教文化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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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真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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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的真義何在?說者不一!

一般人只把偶像或繪像當為佛,把黃卷的經典,當為法。其實,這只是構成外表信仰佛教的一種對象,並不能說是佛法的真義即在此。從佛教歷史上看,所謂佛陀,簡稱為佛,是覺悟的意義,這是指出生於印度的釋迦牟尼佛而言。由於佛具足無量的德相及博大的智慧,圓證宇宙萬有實相的真理,通達內外諸法,無所不知,無所不曉,所以尊稱為正徧覺,無上正等正覺的覺者。但是,佛陀所覺悟一種真理的內容,就是諸法實相。這種實相真理,不獨世間一切科、哲學家所不能了知,即佛教中聲聞弟子,地上的大菩薩,尚不能測知無上正等正覺所知的境界。因為佛所具足的一切種智,乃從無量刼中修因而來,不同一般神教的號稱使者為上帝所賜的聰明智慧。所以佛陀實是世間最偉大的覺者,人間的聖者,確為指示人間唯一的導師。我們如何從人的立場達到完全覺悟的目的?這必須力求佛陀內證的法,而不在外表的繪像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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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雖以佛陀為中心,是一切有情的皈依處!然佛陀所以博得人類的尊敬,實由於佛陀所覺悟的宇宙萬有實相的法。這個法的真理,畢竟為佛陀所開示出來!明白的說:沒有佛陀的開示,世間一切的有情怎麼能知道有佛可成有法可證?雖然,這個法的真理,並非是佛陀所創造,也不是其他什麼人所發明的。這在法華經說得最明白:「法住法位,諸法相常住」,這表示佛與法的關係是有佛不增無佛不減法爾如是的意義。解深密經說:「常常時,恒恒時,法爾如是」,這也是指示以法為根本的。由此看來,佛教的根本,並不是佛而是法。就是歷史上所有的菩薩觀、佛陀觀、大乘觀、小乘觀,都是依於這個法的實修體驗的淺深而所得的一種觀想,就是大乘法身佛,也先由應身佛的示現,實際上佛的法身徧滿於虛空盡法界。能緣的智與所緣的境相脗合能所雙亡的一種體驗,顯出法佛一如的境界。所以佛陀在涅槃會上深恐一般弟子們不了佛教的根本法,特揭示「依法不依人」,這是由佛陀親口遺囑,由佛的重心而進步到法的重心。故今日修學佛法的人,應重視於「法」的體認。

實質的說:佛法的內容,是相即的,佛即是法,法即是佛。因為諸法實相的法,唯佛與佛乃能究竟,也唯有佛與佛乃能親證,乃能詮示,所以稱為佛法,而佛法的本質,依佛陀大圓鏡智實證宇宙萬有實相的法,而佛法所詮示的,即此諸法實相的真理──法。簡要的說,佛法的本質,就是真理實相,真如法界。所以佛法內容有狹義的,有廣義的;在狹義方面,唯有親證諸法實相所詮示諸法的義理,才堪稱為佛法,這是導源於佛陀自覺心。一切根據有情妄識分別所說的諸法意義,有名無意,怎麼能說是佛法呢?在廣義方面,佛法不離世間,諸佛法身徧滿虛空盡法界,故一色一香無非是諸佛的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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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,心法、色法、衆生法,只要不違背佛陀所指三業清淨原則,則世間一切法都是佛法。由於佛教不同於其他神教,依於神的啟示,盲信為獨斷,以為真理。而佛法依於佛陀偉大智慧的開顯,以宇宙萬有實相的真理為本質,依此立教,這是一種最合理的發揚宇宙人生相智的法則。

佛法的內容是怎樣呢?一般學者由於佛法很深奧很廣泛,很難得其要領。其實佛法範圍雖然很廣,然不外佛陀所證的法與所說的法。楞伽經所說:「法佛與化佛」。所謂法佛,就是實證宇宙萬有實相的佛;所謂化佛,就是說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等法的佛,也就是法身佛與化身佛的分別。

然而法佛所證的內容究竟是些什麼法呢?簡括的說:就是自覺聖智所證宇宙萬有實相的真理,這個實相,又名法性,即諸法常恆不變的理性,或說為真如,即二空所顯的真如理;或說諸法空相,或說諸法空性,或說為離言自性,或說為法界,或說為實際。這些都是諸法實相的異名,也是法佛聖智自證的境界。這種聖智所緣境界,是絕思絕意,不可以言宣,不可以心識。因為一切言說,都是假立名言,虛妄分別。諸法實相一法不立,非有非空,非常非斷,所以凡是言說可說的,心思可緣的,都屬於虛妄分別,屬於諸法的現象,不是諸法的實相。所以法佛所證的實相法,是心行處滅,言語道斷,非是名相分別所可安定。這種聖智自證法,不獨凡夫不能測知,即證我空的聲聞衆,亦復不能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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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九地的菩薩,雖證得無碍辯解,說法自在,然尚不能對佛說法,十地菩薩猶有不染污無明為障,故不能了知佛的自證法。這種自證究竟的實相法,唯有徹底覺悟的佛與佛才能究竟了達。法華經說:「諸法究竟實相,唯佛與佛乃能究竟」。又說:「種種性相義,我及十方佛,乃能知此事,是法不可示,言辭相寂滅,及諸衆生類,無有能得解」。而此種實相法並不因法佛所證而增加,或未證而減少。瑜伽第十號:「若佛出世,若不出世,法住法性,法住法界」。楞伽經說:「此法界安立為本住法。謂法本性如金等在鑛。若佛出世,若不出世,法住法位,法界法性,皆悉常住」。這都顯出法的超越性、獨特性,不因佛出世與不出世,或有增減。

佛陀,雖然不是創造諸法的創造者,但是實證諸法實相的覺者,諸法實相,既非言說可到,又非心思可緣,然一切有情怎樣才能實證此無示無說,離諸問答,根本無智所行境?即修我空,我空所顯真如理體──離言自性。這即是法佛所證的法──證法。

一切有情依於言說而分別,依於分別而有了解,諸法實相既離言說相,離分別相,這世間有情不假言說怎麼能知道一切法離言自性呢?不知道一切法離言自性,又怎麼能實證一切法離言自性呢!所以佛為使一切有情了知一切法離言自性,乃於此離言自性而起言說,楞伽經曰:「若不說者,教法則斷,教法斷者,則無聲聞緣覺菩薩,諸佛,若依無者,誰說為誰」?是故佛說法的動機,乃為成就衆生。法華經說:「諸法寂滅相,不可以言宣,以方便力故,為諸衆生說」。又曰:「要開示佛之知見,悟入佛之知見,證入佛之知見,使未解脫的解脫,未開悟的開悟,所以佛的成正覺,乃經一七日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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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十地經論曰:「二七日思惟才說法。住世五十年談經說法三百餘會,或說大,或說小,或顯或密,或權,或實,或空,或有,或說一乘、三乘、五乘、唯有一乘,種種說法,都以方便故,為諸衆生說」。佛滅後,由諸大弟子結集,再結集的一切經藏,這即是化佛所說的法──說法。

由此看來,我們可具體的了知佛法的內容,現前一切的經典,雖是文字符號,但也稱為佛法。要從諸法實相說:一切文字的經典,乃屬於諸法的現象法,假立名言,不是實相法。楞伽經曰:「諸法自性,離文字故」。「若人說法墮文字者,是為虛誑說」。以諸法實相,從本以來,離文字相,離言說相,離心緣相,一切文字言說,都是假立自性,根本沒有所詮的實義。比如人說火,並沒有火的體性,怎麼能視文字經典為佛法呢?楞伽經曰:「我與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,不容一字,所以者何?一切諸法,離文字故」。佛要人了知現象,通達實相,而通達實相,首先要離開言說思惟,圓覺經曰:「有作思惟,從有心起,皆是六塵,妄想緣氣,非實心體」。一切虛妄心,都不能通達諸法實相。所以禪門祖師,要人貫徹諸法實相的真理,以不立文字,教外別傳為標榜,不獨否認經典,燒毀經典,甚至以為釋尊說法為禍胎,遺害後來子孫撒尿潑糞,致人無出身處,當前要與三十棒,貴圖天下太平。這種口氣,要於教家說,真是罪大惡極;要立於不立文字諸法實相上說,並沒有什麼。禪家要人凡聖脫盡離開知解分別,不落於知見為一貫的宗風!從惠能與神秀競爭傳法也可以看出,惠能之所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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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第六代祖榮冠,就是由於他能打破明鏡,否認菩提,立於「無一物」的境界,這個「無一物」成為禪家絕對的生命,為掃蕩一切知解的利刄,六祖接物利生,都以這個為先鋒。一日,六祖告衆說:「吾有一物,無頭、無尾、無名、無字、無背、無面,諸人還識否」?當時神會便曰:「是諸法之本源,乃神會之佛性」。祖曰:「向汝道無名、無字,汝便喚作本源、佛性,看汝將來即使有出頭一日,也只成個知解宗徒」。神會以為依文字知解即可了澈諸法的本源佛性,殊不知道知解乃是一種妄見,諸法實相上一法也不立,所以被呵為知解宗徒,而失去了教外別傳的意義。由於神會倡導,禪宗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的精神,從此喪失。先有圭峯繼承,後有永明的發揚;圭峯、永明不獨為知解宗徒,並且是知解教徒;於是禪門落草文深──從此不見離言妙悟不著名相的真知識了。有的人惑於六祖「無一物」,以為「無一物」否認了一切相對法,不是等於落為空狂的思想,殊不知道六祖「無一物」的無字,不獨否定了一切的相對法──並且有更高的肯定,所以無門於此喚起人注意,「勿為虛無會,勿為有無會」,這個「無」是絕對的無,是佛,是心,是絕對的生命所在。所以後人展開地說:「無一物中無盡花,有花有月有樓臺」,由此可明白禪非是般若空觀的哲學,六祖的「無一物」,是有其更高的肯定作用。

禪家認為教家根本不能證得離言自性。究其原因,就是講說者,不向於自心中求,只貪著文字語言,以為立身的事業,故少有能照澈心源求得出離,只被名相所縛,永嘉大師曰:「分別名相不知休,入海數沙徒自困」。所以神會被呵斥為知解宗徒。要依言說分別,通達諸法實相,無論怎樣說,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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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空,或說有,或非空非有,非非空非非有,乃至說實相,法性,涅槃,都有一個相對的概念存在,有這個概念存在,就落於知解,着於境界,不能通達諸法實相。圓覺經曰:「有照有覺,俱名障碍」。又曰:「一切如來妙圓覺心,本無菩提及與涅槃,亦無成佛,及不成佛」。由此可明白要以有作思惟心,測度如來圓覺境界,這如取螢火,燒須彌山,終不能著。故圓覺經曰:「以輪廻心,生輪廻見,入於如來大寂滅海,終不能至」。所以六祖要以「無一物」利刄,掃蕩一切知見,以根本無分別智實證諸法實相,絕諸對待,非名言分別所可安立。故起信論說:「大乘之體,無有可遣,亦無可立,既不可說,亦不可念,無以明之,強名曰『真如』」。所以諸法究竟實相,不可以名立。三論以遣破一切,一法不立,歸之於畢竟空。但任憑怎樣顯說空理,或說自性空。無性自性空,畢竟空,空空亦空。故其結果還有個空的概念存在,故禪家說:「衆色歸於空;空歸於何處」?這就是說,無論是觀空,或是空見,都是概念所構成的空,有這個概念,即着於境界,所以依於語言說明的空,非是真空,實際仍未超越於有,這種有,祇是概念所構成的空,非是空體的本身。圓覺經曰:「依幻說覺,亦名為幻,若有所覺,亦未離幻」。所以三論只能顯一切法空而未能顯一切不空的真性,僅着重所緣境遣破,於能緣智似少發揮。三論本來是藉空顯一切法無自性。故中論曰:「諸佛說空法,為離於有見,若復見有空,諸佛所不化」。般若亦說:「般若非有相,非無相,亦非有相,亦非無相,離一切諸相,何待存空」?這在言說上雖都否定了一切概念,但仍未顯出如實不空體性。起信論說二種空,一者如實空,以能究竟顯宗故;一者如實不空,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。前者屬否定方面說,後者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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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肯定意義。一般所說的空,祇屬前者,未能發揮出如實不空意義。這裏所謂空,不是空有的空,也不是想像所取的空,這個空即起信所謂不空,所空的法體上的妄念,即是真心,常恒不變,淨法滿足,亦無相可取,以離念境界,唯證相應故,乃是諸法的實相,無以名之曰空。辨中邊論說:真如、實際、無相、勝義性、法界等,都是空的異名。所以說這個空,不是空無的空,乃二空性體,亦即心經所說:「諸法空相」,或諸法實相,要體驗這個空虛──諸法實相,必須離開一切言說,超越一切概念,而入於空的三昧時!如實在的性體,才會現前。所以後來三論家轉入禪家分別到究竟而超出分別,趨於實證。由此觀來,要是依於經典研究諸法實相,這是言說的實相不是研究者自身的實證實相,所以實相也就成為一種學術研究的對象,在自身上不會體驗到的,這樣的實相是概念上的實相,在學說上雖有相當價值,但在宗門上可說沒有什麼價值!以言說分別諸法實相,這實相也等於分別法了。

禪家要人貫徹諸法實相──離言自性。慣用離四句絕百非否認的方法,以掃蕩一切知解的分別,要人把握現實,凡聖情盡,體露真常,故有劈佛罵祖的宗風。維摩詰也是最着重實相說法的人,諸大聲聞弟子都着於現象,忽於實相的發揮,都被他呵斥過。他試問三十二菩薩不二法門的真義,前三十一位菩薩,都用自己文字言說的工夫,分別不二法門,輪到文殊師利,以無言無說、無示無識、離諸問答來顯不二法,其立意雖較前三十二位菩薩高超,但仍用文字般若,未能超越言說。最後維摩詰卻現身說法默然無言,做出個入不二法門的樣子,指示給人看。於是文殊師利極口讚歎說:「乃至無有文字語言,是真入不二法門」。所以學佛的人,要通達諸法實相,必須離言說相。佛深恐一切有情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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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言說,大般若(四百五十三)云:「我從成道已來不說一字,汝亦不聞」。(五百六十七)說:「衆生各各謂佛獨為說法,而佛本來無說無示」。淨名亦說:「其說法者,無說無示,其聽法者,無聞無得」。佛藏經第一念佛品說:「佛告舍利弗,不起通達一切法者,皆為言說所覆,是故如來知諸語言,皆為是邪。乃至少有語言,不得真實」。佛至最後涅槃,文殊菩薩,再請轉法輪,佛率口說:「吾四十九年未說一字」,還轉什麼法輪呢?佛是真語者,明明說了四十九年的法,並有一切經典記錄可憑,為什麼說未說一字?楞伽經說:「佛告大慧,我因二法故作是說,云何二法?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。云何緣自得法?若彼如來所得,我亦得之,無增無減,緣自得法究竟境界,離言說妄想,離文字二趣。云何本住法?謂古先聖道,如金銀等性,法界常住,若如來出世不出世,法界常住,如趣彼城道」。這明白指出,諸法相常住,不因佛出世而增,也不因佛不出世而減,佛親證諸法離言自性,所以現前一切文字經典都為引導衆生化佛所說。即法華會上為諸大聲聞授記作佛,亦為「化佛授聲聞記非法佛」(楞伽),所以楞伽說:「從初得佛至般涅槃,於其中間不說一字,亦無所答,如來常定故,亦無慮亦無察」;一切都是化佛化作佛事。佛要一切有情離開現象實證諸法實相,達到離言自性,故肯定的說:「未說一字」!

我們修學佛法的人,首先要有個肯定的目的。我們要求的是那一種法呢?佛所證的法呢?抑為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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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說的法呢?無疑的,我們要求佛所證的諸法實相。因為佛所說的法,等於說食數寶,不能充飢,佛陀根本認為四十九年未說一字,所以要求佛所證的法。但怎樣才能實證諸法的實相呢?有的說:禪宗不立文字,否認經典,截斷是非,離開兩頭,在掃蕩有情知解上雖有相當的功能,但由於完全忽視福慧資根的修集,在教家認為不能入於真見道,所以初發心的人要親近善知識,聽聞正法,依法而思,修集功德,發大悲心,作利他行事,由行修集資根,最後悟入真見道,要是資根未圓滿,悲心未具足,即夢想開悟入真見道那是不可能的。但在禪宗者說一切言教都為增長知解,根本不能實證實相真理,二者似都有所偏,所以永嘉大師以調和口脗說:「宗亦通,說亦通,定慧圓明,不滯空」。這是宗教學者的指南,參禪的人,要得不滯空,必須把握這個「定慧圓明」。但怎樣才能定慧圓明呢?不特要通宗,並且要通教,也就是不能通達三藏,即不能透澈三關,沒有提持正令的法匠,也就沒有通達實相的知識。楞伽經說:「佛告大慧,一切聲聞緣覺菩薩有二種通相,謂宗通及說通。大慧宗通者,謂緣自得勝進相。遠離言說文字妄想,趣無漏界自覺自相,遠離一切,虛妄覺想,降伏一切外道衆魔,緣自覺趣光明輝發,是名宗通相。云何說通相?謂說九部種種教法,離異不異有無等相,以巧方便隨順衆生,如應說法,令得度脫,名說通相」。

這是指出一切三乘及三世如來,不但要通達宗,並且要通教,一般禪學者沒有能夠通達三藏,對於宗教一貫的精神,都不能具體的了解,不知道禪是整個佛教的慧命,不僅止於戒定慧之定為已足。禪雖標榜教外別傳,不立文字,並不是輕慢經典,達摩的楞伽徑,道信的信心銘,六祖的金剛經,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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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證明宗門並不是完全脫離了經典,末法時代的衆生,受了若干極端祖師影響,如臨濟說:「菩提涅槃如繫驢橛」、「看經看教亦是造罪」,這些話都是標出禪的最高峯,於生死岸頭得大自在的境界,這不是於生死岸頭無把握的人所能模仿的,所以唐以後禪家却受了這些極端否認經典的影響,多落於空狂,不獨輕慢教家,甚至目經典為寃賊,終於拋棄了整個佛法所依的經典。圭峯宗密禪師是宗教兼通的法匠,曾深知末法時代的流弊,乃倡說禪教一致論,他的一部名著禪源都集序是搜集從古所傳的禪學系統諸家偈頌,都在百卷以上,可惜散失,現在只有都序流傳於世。他說:「須知經論權實,方辨諸禪是非,又須識禪心性相,方解經論理事」,可見古人對宗與教慎重的態度。要詳細分別宗與教,留在別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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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含佛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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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期佛教的研究,分根本佛教與原始佛教,根本佛教即阿含佛教,阿含為釋尊及其直傳弟子言行實錄,為奉行佛法的弟子根本的典型;從佛陀開教起至佛滅後百年間佛教,即約西紀前五三○──三八○年間。原始佛教,乃釋尊再傳弟子以後的佛教,以維持教法傳承的中心,確立教權。從佛滅後百年至五百年間佛教,即西紀前三八○年到西紀後第一世紀初。

阿含(Agana)一字,原為漢音阿笈摩、阿伽摩、阿含暮等。秦言,法歸。僧肇長含序說:「法歸者,蓋萬善之淵府,總持之林苑,其為典也淵博弘富,韞而彌廣,明宣禍福賢愚之迹,剖判真偽異齊之原。……道無不由,法無不在,譬彼巨海百川所歸,故以法歸為名」。唐時意譯為傳、教法、無比法等。阿含從第一結集成立時起,即為上座部傳承的教法。在教團傳承上視為唯一無比的價值。要依辭典的研究,Agana近於來着、歸趣,或知識、聖言、聖訓集、經典等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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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說法,經常所用兩種語言,一是巴利語,為印度古代通俗語,即說話的俗語。一是梵語,為古代聖典語,即是文學語。因兩種語言不同的關係,故所記載經典也就不同了。今南方(錫蘭)佛經,即用巴利語記載,其「五尼柯耶」(nikaya 譯為集)以及「大品」「小品」等律為主要的經典。「五尼柯耶」,相當北方的四阿含,其律與北方所傳的『四分律』大同小異,在根本上為統一的。而北方經典,以梵語記載為主,北方所傳的一切聖典的代表,現都存於尼泊爾,英人所輯集的:華嚴、法華、般若、律等經典都為梵語記載。因為語言不同,北方用梵語記載的說為四阿含,南方用巴利語記載的說為五阿含,南北兩傳阿含於佛陀遺言景行上說:用通俗語記載的五阿含,比較用文學語記載的四阿含,原始的色彩較為豐富。茲將南北兩傳,分列於次:

南傳阿含──巴利語北傳阿含──漢譯
長部(Dighaberayo 含三○經)長阿含(四○經)二十二卷(後秦佛陀耶舍、法念共譯)
中部(Majjhemom 一五二經)中阿含(二二二經)六十卷(東晉僧伽提婆譯)
相應部(Samyuttam 約二八八九經)雜阿含(約一三六二經)五十卷(宋求那跋陀羅譯)
增支部(Aguttiam 約二三六三經)增一阿含(約四七二經)五十一卷(東晉僧伽提婆譯)其文散於漢譯各經中
小部(Khuddakam 大小一五經)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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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確實了知阿含成立的經過,當依佛典結集的次第研究。佛陀入滅後,第一夏季,在阿闍世王絕對保護下,五百阿羅漢會聚於王舍城七葉巖,以大迦葉為首,舉行第一次結集。這時的法,即是經,依阿難誦出,律依優波離誦出。阿含經的淵源,即導源於此時。律與經為同一淵源,故其取材諸多相同。佛滅百年間,因東印度吠舍離比丘提倡新佛教,遭保守派反對,於吠舍離城,會集七百衆,以耶舍為上首,舉行第二次結集。這次結集以討論律為中心。佛滅後二百三十年,於巴此梨城,依阿育王命,以目犍連帝須為上首,舉行第三次結集,於是三藏教法始行完成。但這次結集,許多學者不以為然。總之,阿含經於第一次結集誦出,於第二結集以後,即紀元前三世紀前後,應為阿含經正式成立的時期。以文體長短,分為長部、中部、雜部、增一,總稱為四阿含。就中以雜部、增部較為通俗,原始跡象,極為豐富。中部似經再整理,文句整齊,經名分類。但四部中互有重複,以長部卷數最少,僅二十二卷。

初期佛教,所謂經典,就是「無字聖典」,祇是口口傳誦,根本沒有文字記載。這個經典,到阿育王子摩哂陀(Mahinda)傳入錫蘭,約紀元前八年 Vattaganani 王時,始命比丘書寫此經,「有字聖典」,初次出世。

佛滅後的教團經第二次結集,即種了分裂的種子,在思想上分為保守派與進步派。後來保守派一心要保守佛陀原始言行跡象,便離開中天竺,到北天竺迦濕羅毘國,以北方為根據,另組織教團,於地域上分中北二天,中天進步派稱為大衆部,以般若經為主。北天保守派稱為上座部,以阿含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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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北二天教團雖有分裂,但對阿含教義深為信任,極為尊重。尤以中天大衆部,特別重視增一阿含,分別說部重視長含,但兩派對於宇宙萬有的解釋各有不同,北天上座部薩婆多部,即一切有部對於宇宙萬有主張實有,故稱為實有的思想。中天大衆部對於宇宙萬有,或分析或破壞主張一切皆空,故稱為空觀的思想。在教義上無形劃分北天為實有主義,中天為空觀主義。於是分道揚鑣而向東南發展的大衆部,漸漸開拓大乘佛教,向西北發展的上座部,依然拘泥於保守,被斥為小乘。到佛滅後六、七百年間進步派大衆系龍樹提婆師弟出世。龍樹出身於南方,出家後曾到北方雪山修學,眼見中、北各趨極端均非佛教之福。故龍樹貫徹南北空有的思想,綜合大小乘的精華,倡導真空的大乘的中道教,保守派北天上座部系;佛滅後九百年間,無著、世親兄弟出世,倡導幻有的大乘教。但空有的立論,都依於諸法緣起義。以一切法假因託緣而有,空無自性,無自性故說為真空。一切法雖假託衆緣而有,無徧計我性,但事象宛然存在,故說為似有。故空有辯論的方法雖不同,但同立論於緣起義。而空、緣起、中道本為阿含的深義。故空有二派,雖說是受傳統保守與進步思想的影響,實同受北方阿含教義的引導。立足於緣起性空的龍樹,深入阿含,龍樹中論所引證佛經,都出於阿含。龍樹發揮實相義說一切皆空,為阿含的根本義。立足於緣起幻有的無著、世親,不消說出身於阿含的根據地,世親的思想,根本發源於阿含,俱舍論所依的經,就是阿含。是故印度中觀瑜伽兩系大乘教思想,可說都與阿含有深刻的淵源,阿含經中雖沒有大乘菩薩,若大智文殊菩薩,或大悲觀世音菩薩參加教團,但阿含充滿了大乘思想,可說為大乘思想的淵源,或為通於大乘或三乘共依的根本經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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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含雖為非大乘的小乘教,要是以忠實比較佛陀說法的行動,當要研究阿含聖典。在這裡頭可搜集後來大小乘思想,特別是大乘思想生起的重要依據。在思想發展上雖不及大乘思想豐富,但大乘教的空、緣起、中道以及大乘所用的術語:若三十七道品,三增上學,四攝事等,都預見於阿含經中。龍樹的空,無著的有,顯明的都受了阿含深刻的影響,尤以龍樹為甚。是故阿含不宜受非大乘或小乘的拘束。阿含內容所攝極為廣泛,絕不是限於小乘局部的思想,是一切大乘思想的淵源,尤其對於空、緣起、中道及一般的思想,都有深刻的發揮。

(一)無常即空 「色為無常,無常者即是苦,苦者是無我,無我者即是空,空者非有非不有,亦復無我,如是智者所覺知」(增含二四‧一一)。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原是阿含根本的思想。因為無常的常性既不可得,故說為無我。無我是我性的不可得,故無常無我都是空的異名。「此色無常,受想行識是無常,色是苦,受想行識是苦,色是無我,受想行識無我」(雜含三‧一四)。阿含的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說,不是就外境說,乃依有情自身說。「若無常苦者,是變易法」(雜含一‧六)。變易法即是無常的異名。譬如說一個茶杯說是無常則可,說是苦則不可,因為茶杯根本沒有知覺領受的作用,無所謂苦不苦。是故說苦必須於有情自身發起了老、病、死的變化,才能說是苦。是故阿含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是根據佛的慧觀說無常即是空。「若因,若緣,而生滅者,彼因彼緣皆悉無常,彼所生識,云何有常,無常者,是有為法,從緣起是生法、滅法、欲法、所知法,是名聖法印知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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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」(雜含三‧一七)。這就是因緣而顯無常,因無常而悟入空性,以彼因彼緣皆悉無常,故說為空。或依次第觀空,或依緣起顯空,都在以無常而顯空義。

「佛告阿難,我多行空……如此鹿子母堂,空無象馬、牛羊、財物、穀、米、奴婢;然有不空,唯有比丘衆,是為阿難,若此中無者,以此故我見是空。若此有餘者,我見真實有。阿難,是謂行真實空不顛倒也」(中含小空經)。這是釋尊用善巧演繹空有義。所謂空,是空的財物知見,故說:「若此中無者,以此故我見是空」。所謂不空,就是空去知見所顯的有,故說:若此有餘者,「我見真實有」。要能體驗空有的真義,才能達到「行真實空不顛倒也」。釋尊唯恐衆生不了解這個初步次第觀法悟入空有的真義。故又進一步的演繹說:「阿難,比丘若欲多行空,彼比丘莫念我想,莫念人想,當數念一無事想,彼如是知空於我想,空於人想,然有不空一無事想,……乃至漏盡無漏,無為心解脫,真實空不顛倒」(小空經)。這是次第觀空法。初於人空,物空,而有不空唯一無事想,這個不空無事想,心仍有所著,故要層層進步空於我想,空於人想,空於無事想,空於無量空處想……空於無量識處想……空於無想心定。乃至本所行,本所思,不樂彼,不求彼,不住此,不住彼,心無所著,漏盡無漏,無為心解脫,達到真實空不顛倒。這是初步觀空法。中含大空經,更從內空發展到外空,內外空,或依空三昧觀想,達到「我得空,能起無相,無作,無所有離慢知見,是則善說」(雜含三‧一六)。這都是依次第觀想所顯的心空。故能無所得,無所作,於一切外境不起所著,所得,離諸戲論,故說為空。但這個空祇是觀想所成的空,所緣的空;不是真正的法空。真正的法空,要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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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起而顯其本性空。即緣起而知空,才是一切法的真空勝義。

(二)緣起即空 緣起為阿含的深義。「我今當說第一空法,云何第一空法,若眼起時則起,亦不見來處,滅時則滅,亦不見滅處」(增含一‧三○)。這就是說:若於緣起中見來處去處,仍不能悟入空性。「若過去若未來……若遠,若近,彼一切非我,非異我,不相在,是名正慧」(雜含六‧三四)。這是依緣起所顯不來不去非一非異的空義。是故要了知空義必要了解緣起,不能了解緣起的意義,即不能理解真空勝義;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,即是顯諸法生起,必假託「緣此而彼起」的因緣相依的關係。但這個因緣相依所生諸法,都是空無自性。「色無常,若因,若緣,生諸色者,彼亦無常,無常因,無常緣,所生諸色,云何有常」(雜含一‧六)。這就是依因緣所生法,明確地是無常。無常因,無常緣所生無常(法)即是空。佛告三彌離提:「眼空,常恒不變易法空,我所空,所以然者,此性自爾」(雜含九‧四六)。佛說得更明白,眼等諸行,若因,若緣所生色,若苦,若樂,不苦不樂,都是無常,都是空。為什麼要說它是空?是「此性自爾」。並不是佛的發明,也非是上帝所作,故佛說:「非我所作,亦非餘人作,如來出世,及未出世,法界常住」(雜含一二‧六八)。這是把緣起性視為常住,不生不滅所顯諸法的理性,自性空。故「因緣所生法,我說即是空」。依因緣所生法,都是生滅的,依緣起和合所顯的本有性,都是無常無我的,不生不滅,不來不去,不一不異的空寂性,所以說為無常、無我,即是空。這個空。即緣起而顯空,或緣起即空,非緣起以外而有空,或空以外而有緣起。故曰:「法住法空,法如法爾,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」(雜含一二‧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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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)。這是依緣起性空顯不生不滅,非一非異的空義。這個不生不滅的性空義,在聲聞比丘中,也祇有舍利弗、須菩提才能完全通達。舍利弗說:「我恒遊空三昧」(增合四二‧二二)。須菩提證得無諍三昧為解空第一。像厭世苦行的大迦葉,祇是拘泥生死事相上說明生滅無常,不能於緣起而知不生不滅的性空,即緣起而悟空,或於生滅中而知不生不滅的「此性自爾」勝義空。這個「此性自爾」的空義,即是阿含的空義。

(三)中道義 世俗的知見,不是偏於有,就是偏於無,都是落於二邊的知見,佛說中道緣起法,即是不落於二邊,亦「即是離於二邊說於中道」。「樂受者是一邊,苦受者是二邊,不苦不樂是其中,有者是一邊,集是二邊,受是其中」(雜含四三‧四六)。這就是說有說無,或苦或樂,都落於情識的二邊知見不是絕對的中道法。絕對的中道法,是不苦不樂,不依情識知見而以正智正見為出發點。是故釋尊開示迦旃延說:「世人顛倒於二邊,若有若無,世人取諸境界,心便計著。迦旃延,若不受、不取、不住、不計於我。此若生時生,滅時滅。迦旃延,於此不疑不惑,不問於他,而能自知,是名正見」(雜含十‧五四)。「如實正知見,若世有者,無有,是無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」(雜含一二‧六九)。世間人總以顛倒知見說有說無。佛法依緣起見到「此有故彼有」「此滅故彼滅」正見的中道義,故不落於二邊。不惑於二邊的正見,為佛法根本的思想,釋尊初於鹿野苑說四諦八正道,即以正智正見為領導,建立正智正見中道義,這個正見的中道義也祇有迦旃延才能善於了達,絕不是一般聲聞比丘所能了知,是故佛陀緣起、空、中道的本懷教義,至少在聲聞比丘中失去了普徧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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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阿含思想與當時一般宗教哲學諸種思想有嚴格交涉的關係。特別是對於非婆羅門教的六師思想的批判,若長含沙門果經等。以及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觀,人生觀思想的糾正,若長含梵動經等。人生家庭社會倫理道德標準的確定,若中含善生經等。神教迷信的破除,若長含三明經等。在這些問題上都充分反映出,阿含是富有組織的論理學,特別富有時代交涉的精神。故研究原始佛教書籍雖多,若阿毘達磨論,祇是限於經文詞句表面的解釋,而沒有深刻內容意義的價值。是故欲了解原始佛教,不僅限於佛教一部分經典,必須注意到當時與佛教有關係的一般宗教哲學文化思想的對照研究。阿含的思意涉及到佛陀時代前後一、二百年間的印度宗教哲學的思想。是故研究阿含,不僅可窺見佛教根本思想,也可窺見印度當時所有宗教哲學思想的體系。

(五)阿含雖被尊為根本佛教的經典,但從其內容思想體系說,顯與佛滅二百年後部派思想相混合。要是想研究真的根本佛教思想,這於阿含研究取材方面,應有區別新舊思想的必要。就如佛預示百年後,阿育王及優婆麴多的事跡,這純為上座部於佛滅後三百年前後所編纂以抬高自己的身價。不能視為根本佛教的跡象。但是要嚴格區別這個新舊思想的問題,僅依漢譯阿含的內容,還是不足以決定;尤其是思想方面,以原始佛教的教理不是佛陀一代所完成的,佛陀僅止於一種暗示。必須追溯佛陀以前吠陀書、奧義書,及佛陀以後部派的經典,始能探得佛陀思想的起源背景及教團組織的次第。初期佛教所用的術語,若三皈依、五戒、持齋、四諦、十二因緣一類的法門,顯都與吠陀書(法經)、奧義書的思想有密切的淵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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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阿含不但在思想上涉及大小乘思想內容及導源的關係,且涉及佛教全體思想及歷史的淵源。最顯著的部分,(一)釋尊自說出家年月,說法的時代。「我年二十九,出家求善道,須跋我成佛,今已五十年」(長含遊行經)。(二)釋尊預示百年後,阿育王及優婆麴多的事跡。「於我滅度百年之後,此童子於巴連弗邑統領諸方,為轉輪王,姓孔雀名阿育,正法治世。又復廣布我舍利,當造八萬四千法王之塔」(雜含二二‧三二)。(三)其餘有關釋尊、迦葉、阿難傳承及與各國國王者的關係。這都為研究佛史重要的資料,於考證佛陀紀元問題上具有決定性的影響。至少在北傳方面認為是如此。

(七)阿含不獨為佛教全體思想的淵源,且為研究印度宗教哲學及一般思想的依據。佛陀時代的婆羅門教,雖失去統治人心的功用,但一般國民宗教意識(神的思想)及生活習慣(祭祀神格讚歌),仍然與婆羅門教有密切的關係,中含梵志十經,特別可以看出婆羅門教潛伏的勢力。非婆羅門教六師,雖以自由思想為號召、然在思想上缺少了正覺的依據,趨於極端(參閱長含沙門果經),故不能統一民心。佛陀以新鮮正覺思想,覺範天下,救濟人間,故能折伏當時諸種思想(六師)。是故不了解阿含不特不能了知空有的大乘教,並且不能了知一切經典根本思想的源流,甚至不了解整個佛法思想起源的背景,亦非過言。阿含為大小乘思想的根源。是故阿含有其獨特性,不可拘泥於大小之間,日本佛教徒或稱為「根本佛教」或稱為「原始佛教」,這都有損於阿含獨特性的價值。我以為阿含,就是阿含,不必再加上形容的名稱,為了彰顯阿含獨特性的價值,故尊為「阿含佛教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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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尊的時代,不消說:即指西紀前五六世紀時而言。這時的印度思潮,無論在文化思想上,或民族思想上,或政治趨勢上,或宗教改革上,以及一般的教學上,都立於畫時代轉向的階段。在思想體系上,是新舊思想交替,新印度文化宗教哲學思想開始勃興的時期。

要詳細分析這時的思潮,至少要有數十種以上。然當時最顯著的思想傾向,也不過三、四種而已。

(一)正統婆羅門教的思潮,奧義書興起後,形式的婆羅門教雖漸趨衰落,然尚能以傳統的精神對抗新興自由派及革新派,以維持吠陀天啟主義,婆羅門族至上主義,祭祀萬能主義,為教系的中心。
(二)俗信的思潮,這不同於前者拘泥形式主義,對吠陀以來種種神格雖多崇敬信仰,然以梵天(Brohwa)、毗紐拏(Visny)、濕婆(Siva)三神為中心。然主要的,以期養成一神教的思潮,大事詩的中心思想,實是這種通俗運動的核心。
(三)哲學的思潮,以梵書、奧義書為根據的哲學思想,特別是奧義書理論發展所掀起的派別;初為數論瑜伽,後為六派哲學,大部分思想,都起於此時。
(四)非吠陀的思潮,非吠陀思想,即反對上面三種思潮,否認吠陀的權威。以自由獨立的思想為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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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,即所謂六師異學及佛教均為這一派的代表。

當時非吠陀思想為適應時代思潮而起,反抗傳統的婆羅門主義。這是西紀前六百年間至四百年間印度思想界的總代表。反吠陀的思想,雖以自由覺悟人生為目的,但其本身缺乏健全思想的體系,而趨於極端懷疑論斷滅唯物的實在論,不特無益於人類,反危害世道人心(詳長含沙門果經)。古代婆羅門教思想,既失去人心的歸趣,而新的思想又未能帶來人類的光明。雖說為新鮮活潑的思想,實是極端混沌的思潮。在此人心極度不安,思想混亂的時候,以自覺覺天下的思潮開始導演,以綜合婆羅門教與非婆羅門教思想而樹起正覺思想體系者,這即是佛陀思想的起源(西紀前五六○─四八○)。佛陀的思想,無疑的屬於非婆羅門教系,但有時也採用婆羅門教的特長。即如佛教的出家、持齋、四諦、輪迴、解脫等術語,都導源於婆羅門教及奧義書。而以佛陀偉大智慧思想把它融會改造成為佛教的法門,佛陀無論於苦或樂,都以中道的立場,避免極端,實是當時嶄新健全道德的思想。佛陀雖為當時崇高偉大人格覺悟者,但對古代思想─婆羅門教,或不徹底的思想─六師異學,一面用嚴格批評的態度,一面以偉大人格精神的感化,或接受他們的皈降,或改造他們的思想,互不相礙,同受王者所敬,這是佛陀偉大人格精神的感召。

這時所有異學的派別,要依佛教史料說:最著名的就是六師外道,六師當時亦以摩竭陀國為中心,發揮其特長,因與佛陀居處相近,常與佛陀接觸,阿含經中常常提到佛陀與六師辯論教義。今依長含沙門果經,略敘其思想派別於次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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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富蘭那迦葉(Furana Bassgpa),即所謂無因無緣論,為論理懷疑論。對人生行為善惡的因果,存有懷疑的態度。說人生行為不能為絕對善惡的標準,在戰場上以刀殺人,或於路旁惠施小利,都不能決斷為善為惡;要究其心理動機為何?因此不信因果。「若是以利劍臠割一切衆生,以此由聚彌滿世間,此非為惡。於恒水南臠割衆生,亦無惡報,於恒水北岸為大會施一切衆,利人等利,亦無福報」(長含沙果經)。因此,說善惡因果都為偶然論。這是排斥善惡因果的斷滅論。

二、末伽梨拘舍羅(Mabbali Cosala),所謂生命派(Ajivika)的開始。即人生行為或命運以自然運行為原則,不拘束於因果法則,雖經數百劫輪迴亦能獨得解脫,六師中除辰乾子外此為最有力者。故曰:「無施與無祭祀法亦無善惡無善惡報。無有今世,亦無後世,無父無母,無天無化無衆生,世無沙門婆羅門平等行者,亦無今世後世自身作證,布施他人諸言有者皆是虛妄」(長含沙門果經)。這是純粹邪見的命論。

三、阿夷多翅舍婆羅(Ajita Besa Bambali),這屬於唯物論。這說人生依四大合和而成人,死後四大分散,一切都空,為斷滅者,在這裏無父母沙門婆羅門。人在世間祇有肉體,不需道德,故主張人生目的,要依快樂,排斥一切嚴肅倫理的觀念,這即後世盛行的順世派,為唯物快樂主義的大成者。

四、浮陀迦旃延(Pokudha Baecarana),這一派卻與唯物論相反,是主張物心不滅論。但是極端機械的,說人生依地、水、火、風、苦、樂、生命七種要素所成。依其集散離合,說有生死的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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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。但人身雖有生死,然元素自身是不滅的。即如以刀切物,僅能分散物體,而物的自身不滅。

五、散惹耶毗羅梨子(Sanjaya Belatthputta),這一派為一種詭辯論,即於現前論議上不易分判他的立論根據,就如問有沙門果乎?答曰:「此是如是,此事實,此異,此事非異非不異」。故稱為詭辯。他說真理不是固定不變的,就如氣氛一樣,為一種不定論。在辯論上雖說如此,亦寓有哲理,舍利弗、目犍連二人未歸佛前,即屬此派。

六、尼乾子若提子(Mgantha Mataputta),這是有名耆那的開山祖,也是耆那教大成者。他與佛陀同時,其教勢力與佛教在伯仲之間,其教理以命非命二元論為基礎。但是實行上是極端苦行者,亦主張不殺生,為六師中最有力者,即今於印度尚有相當的教勢。佛教聲聞弟子中的苦行思想即受它的影響。

以上簡單的介紹六師的思想。其主義雖有多種,但其思想主要的輪廓,不外唯物苦樂主義。當時思想界除六師以外,還有許多的異學。最有名的長含梵動經。實是網羅當時所有異學的派別。而對宇宙人生問題的解答,作多種的探求。總共有八類:

(一)常見論,即世界與自我,都是常恒不變的。
(二)半常半無常論。即世界與我有一部分為無常,一部分為常恒的。
(三)有邊無邊論,即世界與有情為有限與無限。
(四)詭辯論,即任何問題,都不作具體的解答。
(五)無因論,一切都是偶然的現象,並無因果的關係。
(六)死後論,對於死後意識狀態作種種解釋。
(七)斷見論,對於死後主張斷滅,猶如燈息一般,無影無形。
(八)現法涅槃論,即以現狀態為最高的境界。

要詳細分析上面八類主張,就是六十二見都包括其中。於此可窺見,當時一般思潮複雜的情形。

這個世界,從何而來?依何而能相續呢?以及我們人生又從何而來?將往何處?這個世界為有邊?抑為無邊呢?佛陀時代的印度思想,對於這些問題,雖提出無慮數十種解答,但都不出前章所說六師外道及梵動經的八種主張。然佛陀對當時異學世界觀人生觀所舉最特色的思想,認為有辯論價值的僅舉其三種。中含業相應經說:「人生所為皆因宿命造,或謂人所為一切皆因尊祐造(神意論),或謂人所為一切皆無因無緣(偶然論)」。這即是佛陀所論的三種外道論。

第一宿命論:所謂宿命論就是定命論,說人生現前一切的遭遇,都是前世預先安排的,不是後天可以挽救的。以人生觀擴大到世界觀。這個世界自身有個永遠規定的運動,所謂決定世界觀。佛陀時代摩訶瞿舍經的主張,正是其代表。這種完全宿命說,忽視現前人生善行的價值,為佛所否認,佛教雖同意宿業說,但猶重視現前業力的招感,以現業能減輕宿業,或根本改變宿業,轉惡業為善業。

第二神意論(尊祐說):就是一切依於神的意志。無疑的,這是婆羅門教為中心,為當時神論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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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張。把人世間一切現象都歸於神的安排,不但人不能改變現前的現象,就是「若沙門、梵志,若天摩梵及餘世間,皆無能伏,皆無能穢,皆無能制」(中含四二三)。人世間一切現象都屬於上帝或梵天的主使,這人生不需要精進善行,「若於作以不作,不知如真者,便失正念,無正智則無可以教」(中含相應度經)。迷信於尊祐說,祇有枯竭人類智慧,失去人生的價值,故佛陀斥為邪因。

第三偶然論:說人世間一切遭遇,都是無因無緣偶然的現象,善為偶然,惡也是偶然,善惡都是偶然的。這是一種機械世界觀。這與六師中阿夷多翅舍欽婆羅唯物論相近。

佛陀對於第一第二說,以為忽視人生行為的價值,立於無道德的觀念,都斥為邪因。第三說,表面與上兩說不同,但忽視人生有價值的行為都是相同的,以一切為偶然論。佛陀對於以上三種邪因論,以及當時所有異學派別的思想,不問是苦樂極端派,或常斷極端派,或唯物論,唯神論,依照各個立場異見分別演其對症下藥正覺的化導。

一、神的創造──因緣所生 當時印度宗教哲學都受神的支配,一切都是唯神論,把人生的遭遇都歸於神的賞罰,人世間一切的現象,都為神的安排。宇宙山河為神的創造,梵天或上帝為萬能的,主宰一切,長遠的存在!人是渺小的,祇有屈服在梵天或上帝座下,永為上帝的奴隸。這樣說法不特違背宇宙人生的真理,剝削人權,並且違背因果定律。所以佛教根本否認神造萬物說。人世間一切法生起,皆假因緣所生。「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」的相依相助的關係而成立。要是捨去彼此相依的關係,則一切法根本不存在。所謂因緣,即關係的異名。就如庭前一株花,先有花種為因,次有水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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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日光、人工、肥料的助緣,才會有花。是故一切法皆依因緣所生。花是如此,人也是一樣,是自己創造自己。今日的我,即是過去我所創造;今日的我,又創造將來的我。這個我相軀殼雖有死亡,但我所創作的業,是沒有生滅的。所謂業,就是行為論。現在自己的行為,為感受未來人生的主因,這即是自己創造自己的原理。自業自得,業有善惡的分別,故果有苦樂的不同;善因善果,惡因惡果,完全取決於人生自己行為─業,決不是取決於神的賞罰。是故佛教否認神格的創造,確信自力更生,發揚人生的價值,不但合乎因果定律的原理,並且合乎人權時代科學的理想,達到人能勝天的目的!挽回人權,第一要否認神權的創造。

二、奴隸階級──一律平等 人類的社會,根本是平等的,自由的;不平等的現象,是由於人的知識的淺深,而影響到職業的高低,絕不是導源於人種的優劣。婆羅門教假託神說:「我種清淨,餘者黑冥,我婆羅門種出自梵天,從梵天口生,梵梵所化,現得清淨,後亦清淨」(長含小緣經)。這是想藉種族優秀,於社會上造成特殊的地位,剝削人民。而奴隸階級,不但享受不到一般人民的權利,並且要受王族、農商族、婆羅門族的鄙視。常受上等階級人民的壓迫,所有的權利都被上等階級剝削殆盡。奴隸階級沒有自己選擇職業的權利,沒有購置土地財產的權利,沒有受教育的權利,也沒有信仰宗教的權利,甚至也沒有禮拜神的權利,是故奴隸的階級,終身為奴隸,永遠受不到神的庇祐,永遠沒有懺悔的機會;前途永遠是黑暗的,當時印度社會受宗教的觀念支配,造成社會嚴格差別的制度。佛教根本排斥古代的宗教,否認階級的制度,主張人類一律平等,不但人與人平等,人與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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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物,乃至蟻蟲等都是平等的。正法律中不需要種姓,四姓出家,同為釋氏。祇要成就信、戒、施、聞、修的善行,斷除食欲等的煩惱,即獲得解放。自恃種族優秀的婆羅門族,身犯殺、盜、淫等十惡法,身壞命終,要墮地獄。首陀羅族,善行、身行善、口行善、意行善,身壞命終,同樣的要生善處天上。這猶如國家的立法,不問官吏或人民,犯了國家的法律,同樣的要受法律的制裁。善惡因果的定律,是絕對沒有種族優劣的分別,佛陀特許奴隸階級優波離加入教團,打破婆羅門教所主張的社會階級制度,提倡人類平等,開示人類機會均等,否定奴隸,發揚人類平等的精神。

三、犧牲主義──不殺生主義 迷信神教的人,以為神掌管人類生殺的權能,猶如耶教上帝,信之導生天堂,不信降墮地獄。於是人能信神、拜神,即能獲得神的庇祐。人便變成神的奴隸。說一切動物沒有靈魂,應該受人殺的,這是喪盡人性,殘殺衆生,討好神靈,想求自己的幸福。這種犧牲他命,以活自己,古代印度社會所舉行邪盛大會(猶如臺灣拜拜的陋俗),動輒要殺無數的生命,祭祀神靈。佛陀對這種迷信神靈殘殺衆生,根本反對。「若邪盛大會,繫群少特牛、水特、水牸,及諸羊犢小小衆生,悉皆傷殺,逼迫苦切,僕使作人,鞭笞恐怛,悲泣號呼,不喜不樂,衆苦作役,如是等邪盛大會,我不稱歎,以造大難故」(雜含四‧一八)。這種殘殺衆生,罪過無邊。而迷信神教的人竟妄想殘殺衆生,祭祀神靈,求得善報。這種愚癡的行為,無異投石河中,人在岸上祈禱,希石浮現,同樣的愚癡。佛陀為悲憐衆生,積極提倡不殺主義,對抗邪道犧牲主義。人生前途的苦樂,絕不是取決於天神,或是仰賴祭神的迷信舉動。乃取決於人生善惡的行為。要是精進行不殺、不盜、不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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淫等十善業道,離殺、斷殺、不與取、邪淫,乃至離邪見而生正見,身壞命終,便生善處天上。要是身犯殺、盜、淫的罪惡,想藉祭師祈禱而改變果報,就同長含三明經說:「奉使日月水火,唱言,扶接我去生梵天者,無有是處」。神教祭師的萬能,釋尊特別的反對。佛教的戒殺,不但有生命動物不殺,甚至一草一木都不傷害,不殺生養成仁慈德性,為人生應有的善行。佛教不傷害主義,影響後世人類思想很大,不殺生,才是發揚人道主義的根本。

四、邪命──正命 職業的宗教徒,迷信於遮道修法的咒術,或為祈禱,占相吉凶,為自己的生活,不從事於正當的職業。或以非法取得的金錢,不供養父母,或給妻子奴婢親屬,這種生命,都叫做邪命。故說正命。正覺釋尊,根本反對咒術占相,邪命自活,瞻相男女,吉凶好醜,及相畜生以求利養……或召喚鬼神,或復驅遣,或能令住種種禱,無數方道,恐嚇於人,能聚能散,能苦能樂……,作諸苦行,以求利養,或為人咒病,或誦惡術,或為善咒,或為醫方,鍼灸藥石,廣治衆病。或言此國勝彼,彼國不如,或言彼國勝此,此國不如,瞻相吉凶,說其盛衰,入我法中者,無如是事(長含阿摩晝經)。人世間一切恐怖皆從愚癡生,不從智者生,是故佛教反對邪命遮道法。「若夫凡人信卜問吉凶者,必有是處,阿難,若見諦人,從餘沙門梵志卜問吉凶……或求一句咒、二句、三句、四句、百千句,令脫我苦,終無是處」(中含多興經)。佛教否認邪命遮道法為生命,主張以正當職業,隨其善巧,要與正知正見相應而發生的正業、正語的正命。佛告族姓:「隨其技術,以自存活,或作田業,或行治生,或以學書,或作勇將,或奉事王,……作如是業,求圖錢財」(中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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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行經)。以正當職業,合理方法,依法取得的金錢,或供養父母,或給妻子、宗親、眷屬,乃至供養沙門,才能增進人生的福業,故說為正命。若梵志陀然那樣「依傍於王,欺誑梵志、居士,依傍梵志、居士,欺誑於王」(中含梵志陀然經)。不依正業正法,以強權剝削人民,或以非法貪污、敲詐,取得金錢,雖能供養父母,或妻子奴婢,乃至供養沙門,或施慈善,都不能減輕自己剝削人民的罪惡。

五、斷見──輪廻 所謂斷見,即唯物的實在論,祇相信現前為真實。不信有後世,更不信善惡因果的報應,六師中富蘭那迦葉、末伽梨俱舍羅,就屬於這派─斷見,「有言我此終後身想,樂有苦有想,或不苦不樂有想,或有一想,或有多想,或有少想,或有無想,此實餘虛」(長含梵動經)。這是徹底的斷見論,以為人死了,就同燈息了一般,永遠消滅,無影無形,無善惡後報,還有什麼後世?「無有他世,亦無更生,無善惡報」(長含弊宿經)。人世間果無後世,無善惡報應,根本就不成為人的世界,就如現在唯物史觀危害人類的前途,視人為物。佛陀為救護人間,對此斷見,以輪廻對抗。輪廻為相續流轉意,說人生軀殼雖有死亡,但人的識神(靈魂)不隨人的身軀而沒亡。人的識神不滅的,並且永遠的相續,人可相續為人,也可轉為畜生,或轉生善處天上。這個轉生,就叫做輪廻,而輪廻的動力,就是業力。能轉生善惡與否,完全以人生現前業力為轉移。是故人生前途的苦樂,要受業力支配,不是受上帝或神的支配。這即是業力不滅論。任何人都逃不了業力的範圍,人為什麼要受業力支配呢?就是「故作業故」。「若有故作業,我說彼必受其報,或現世受,或後世受。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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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故作業,我說此不受報」(中含相應思經)。所謂故作,就是身、口、意故作十惡業,必受苦報。不故作業,就是身、口、意,精進行善業,具足戒法。「成就身清淨,成就口清淨。成就意清淨……正念正智,無有愚癡,彼心與慈俱,遍滿一方成就遊。如是二三四,四維上下,普周一切,心與慈俱,無結、無怨、無恚、無諍、極廣甚大、無量善修,遍滿一切成就遊」(中含相應思經)。這就是人生前途的苦樂,完全操在自己業力,絕不是上帝的賞罰。人雖受業力支配,但人也可改變業力,惡業可轉為善業,這個改變的作用,完全取決於人生現前有價值的善良行為。是故佛教輪廻論,不特提高人生行為的價值,並且鼓勵人生努力向上,創造自己光明的前途。

六、常見──無常 這個常見,卻與斷見相反。說人世間一切都是常存不變易的,「我以種種方便人定意三昧,以三昧心憶二十成劫敗劫,其中衆生不增不減,常聚不散。我以此知我及世間是常,此實餘虛」(長含梵動經)。或說人間復為人間,牛復為牛,瓜復為瓜,人復為人。說是遺傳性的常性,這種說法,依然不出神教的範圍。照這樣說:人世間永遠沒有進步的希望,不獨違背人類社會進化的原理,且違背宇宙人生的真理,是故佛陀對此常見,說諸行無常。佛法的無常論,不僅依人死,或物朽說為無常,乃依因緣生法,生、住、異、滅,不停的變易,或進化、或退化、或動、或靜、或高、或下,都是無常變易的狀態。依此說為無常。佛不許「無常說為常,不恒說為恒」(中含十九‧百六)。無常、苦、無我,本為阿含的深義。佛常對弟子演說無常義。「大王,色為有常?為無常耶」?答曰:「無常也世尊」。復問曰:「若無常是苦非苦耶?」答曰:「苦變是也」。復問曰: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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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無常變易法者,是多聞聖弟子,頗受是我,是我所,是彼所耶」?答曰:「不也世尊」!(中含頻婆娑羅王迎佛經)是故無常,是從有情自身觀察到世界,是從一到多法,發現人世間一切法,都是生、住、異、滅法的無常。

七、苦行──安樂 所謂苦行,就是以為人生現前所受的苦,都是前生所作的惡業,故今生要受苦,假使現在盡量受苦,把所有應受的苦受盡,快樂自生。於是「或以一日食,或二三四五六七日食,或半月一月一食,或復食果,或復食莠,或食飯斗,或食麻米,或食或稻,或食牛糞,或食鹿糞,或食樹根樹枝,或食樹皮,或著塚間衣,或有常舉手,或常坐,或常蹲,或有臥荊棘上者,或有倮形臥牛糞上者……‥無數苦役此身」(長含倮形梵志經)。六師中尼犍子,就屬於這一派的代表者。佛教根本反對苦行,因為這種苦行,根本沒有價值。「彼戒不具足,見不具足,不能勤修,亦不能著」(長含槍形經)。即沒有正知正見,怎麼能了知三世因果?前生為有我呢?抑為無我?本所作惡?抑未作惡呢?以及現在所吃的苦為已盡呢?抑為未盡呢?這種種問題,若沒有根本的智慧是不能解答的。況且因果業報有其定律,若是樂報,絕不會因苦行而轉為苦報,或是苦報,也絕不會因苦行轉為樂報。現世報業,絕不會因苦行而轉為後世報。後世報業,也不會因苦行而轉為現世報。苦盡甜來的說法,全是虛妄,實無所得。要解脫苦報,要依正知正見而修正定,成就一切智,獲諸快樂。佛告倮形迦葉曰:「若如來至真出家現於世,乃至四課,於現法中而得快樂。所以者何?斯由精勤專念一心,樂於閑靜不放逸故,迦葉,是為戒具足,見具足,勝諸苦行,微妙第一」(長含倮形梵志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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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是故佛陀於現世一切法獲得究竟了知,便「知此苦如真」,無煩無惱,常住安樂,無有苦悲。故以安樂救濟苦行。

八、自我──無我 古代的印度,不問是哲學,或是宗教,都是與自我相配合的,最著名的數論師,就是主張神我與自性相合的自我哲學。或自我清淨的婆羅門教,總逃不了我的幽囚。人世一切的諍奪,都導源於自我。因有個我,即有我所(欲望),因有我所,故有諍奪。「以欲為本故,母共子諍,子共母諍,父子兄弟姊妹親族展轉共諍。……母說子惡,子說母惡。父子兄弟姊妹親族,更相說惡。………乃至王王相諍」(中含苦陰經)。因各人要滿足我的欲望,故造成人世間諍奪的痛苦。佛陀為救護人間,根絕人世間的諍奪,故說為無我。佛法的無我,不是理論的分別,乃依有情自身,依佛法的慧觀,說有生必有死,判定為無常,無常即是苦,苦即不自在,不自在,怎麼可說為我呢?無常、苦、無我為阿含的深義。無我的根源,乃從緣起說,以一切法生起,皆假衆緣而生。「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」的關係,以及無明緣行,行緣識,乃至緣有老死。若無明滅則行滅,乃至生滅則老死滅的緣起觀。愚癡的凡夫,不了解緣起的深義,於緣起法妄認為我我所,於法生時便認為我,於法滅時,便認為無我。這個我與無我,皆依因緣和合而有我我所。若無因緣,即無我我所。在因緣和合當中,好像有個實體東西在那裏生滅,其實「法無自性」,若有實體或自性,怎麼會有生滅呢?阿含普遍的說明這個「色是無常,無常故苦,苦故無我我所,乃至若有色,或過去,或未來,或現在,或內或外,或粗或細或好或惡,或近或遠,彼一切非我,非我所。我非彼所」(中含迎佛經)。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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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依緣起故說無我,而化自我。

九、懷疑論──因果論 所謂懷疑論,即是對世間一切法生起的原理,以及善惡因果都有懷疑的態度,不信有因果的定律。故說:「於恒水南臠割衆生,亦無有惡報,於恒水北岸為大施曾施一切衆,利人等,亦無福報」(中含沙門果經)。由於對善惡因果觀念的懷疑,甚至說:「無施無與無祭祀法,亦無善惡,無善惡報。無有今世,亦無後世,無父無母,無天無地,無衆生世」(同前)。因為缺少正知正見,對宇宙間一切法生起,而沒有正覺的了知故發生懷疑,由懷疑而生邪見,以為世間一切法都是偶然會合,「無因無緣而想生,無因無緣而想滅」(長含布吻婆羅經)。這近於斷滅邪見論。佛陀對此懷疑的邪見,說「有因有緣而有想生,有因有緣而想滅」。一切法生起,皆依因緣所生,依因緣生法,說善惡相應,善因善報,惡因惡報,因果循環,貫達三世,或今生受報,或未來受報,因果定律,如響應聲,如影隨形,沒有絲毫的遺誤,更沒有懷疑的餘地,佛陀對此無因無果的懷疑論,說善惡因果報應,決定人生向上努力作善的行為,建設合理的人生觀。

十、現世主義──三世因果 所謂現世主義,即是無過去無未來,祇認現世實有。「彼人愚惑欺誑世間,說有他世,言有更生,言有善惡報,而實無他世,亦無更生,無善惡報」(長含弊宿經)。佛陀對此現世主義,不承認過去未來以及善惡報應,是違背現世的原理。因有過去,才有現世,因有現世,才有未來,這是相續性的世間觀。若無過去怎麼可說現世,故迦葉問弊宿曰:「今上日月,為此世耶?為他世耶?為人為天耶」?弊宿答曰:「日月是他世,非此世也,是天非人」(弊宿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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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。即承認有他世,即有因果報應。故佛對此現世主義,說三世因果,以過去我為現在我的因,現在的我,又為未來我的因。故以三世因果化現世主義。

十一、唯物主義──唯心主義 唯物主義,說我們人生整個身軀,都是物質的構造,依地水火風四大原素而成。人死以後,四大分散,「地大還歸地,水還歸水,火還歸火,風還歸風,皆悉敗壞,諸根歸空」(長含沙門果經)。這是極端排斥倫理觀念。故唯物思想,並非發明於歐洲,古代印度社會極為風行,無父無母,無善惡報,無因無緣的思想,都是受了當時唯物思想影響,馬列主義,視人為物,於此有何分別呢?佛陀對此唯物論,說唯心主義,以一切唯心所造。但佛陀非是全偏唯心主義,因救濟唯物論,故強調唯心說:依此一心可以為人,可以為天人,可以為鬼,可以成佛。以心為身體的根本。使心與身體獲得合理的調和。一切皆從心理為主。僅有身體,不能構想理論,人世間一切宗教、哲學、政治主義,皆導源於心地。佛法的唯心說:可說為理想主義,以一切理想皆導源於心思,心為理想的總滙。我們人格能夠向上,全根據理想主義。唯物思想,祇是摧毀人類倫理觀念,排斥一切宗教把人類陷入無父無母獸性的世界。故佛說唯心主義救濟唯物思想。

十二、神格的中心──人格中心 不論一神教,或多神教,或泛神教,都以神格為中心,宇宙人生為神格的創造,天時風雨,為神格的主使。於是把宇宙觀、人生觀都納入神格觀念裏。神是萬能,人無自由,人祇有敬神、祭神變成神的奴隸,一切畜生變成神的犧牲品。古代印度社會惑於神的迷信,動不動要殺無數的生命供養神,以博神的歡樂,貪穢無厭的神怪,不知要殺多少無辜的生命。佛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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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本否認神格,尊重人類平等,以人格為中心。人不但與神平等,並且與佛平等,佛生於人間,長於人間,得佛於人間。人類賢愚不肖的差別,絕不是人種的問題,乃是人格的問題。有人格的,就是聖人賢人;沒有人格的,就是不肖的愚夫。佛教根本不是婆羅門族,而能完成偉大的人格,佛教為人格完成的宗教。是故佛教極重視人格主義,否認神格的觀念,並且鼓勵人格向上,由人而超人而達到圓滿完整人格的佛。人類歷史上首先尊重人格的,就是佛教,是故佛教以人格為中心,否認神格主宰一切!

以上所舉的十二種思想,雖說是為二千五百年前印度社會所流行的思想,也可說為現在人類社會所有思想的體系。佛陀出世後,對當時印度宗教哲學思想提出種種的清算!包括上說十二種在內,使人類對於宗教哲學思想起了革命的作用,對宇宙人生有了新的認識,發現人生的價值,完全在善良的行為及完整的人格,不在神教的庇祐。佛陀於開創印度新文明,破除神教的迷信,糾正偏見哲學的思想,建設合理化的宇宙觀人生觀,揭開人類光明的前途。使人類對人生的價值有了嶄新的覺悟,促進人類自由平等的實現。是故佛陀的思想,不特於二千五百年前為適應當時社會的思潮,即於今日,猶不失為嶄新進步的思想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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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根本有情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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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有情的意義 佛法根本的論題,即在觀察有情生滅流轉相續的真象。究竟從何處而來?將向何處去?以及有情身心的組織及其活動的形態是怎樣?這都是佛法觀察的根本對象。佛說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、蘊、處、界的一切法門,都是依有情為立論的中心。依有情而建立佛法,離開有情,即無佛法可說。是故要瞭解佛法,必先探求有情的意義,不能瞭解有情。即不能瞭解佛法的真義。梵語薩埵,譯為有情、人、士等。情,即是情感或情欲的意思;具有堅強意欲前進的力量,這與普通所說動物相近。但奧義書所說有情較為廣泛,上從天界,下至植物,都說為有情。然有情真實的構造,是物質與非物質二種要素,亦即是精神與肉體二者結合體所成者為有情。依佛法說:即是「名色」(Namarupa),此語原出於梵書時代,含有現象或個體(Individual)的意味。釋尊採用此語成立有情的單位。佛法說「名」為精神,即五蘊的受、想、行、識,「色」為物質,即四大及四大所造的肉體。>中含大拘絺經說:「云何知名?謂非色陰為名。云何知色?謂四大及四大造色,此說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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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說名,是為名色」。簡要的說:名色,即指有情身心合成的身體。一般所說生命(Jiva)即包括精神與肉體而言。非是離開「名色」,另有生命。所以佛法不是偏於物質,或是偏於精神,佛法的生命,是精神與物質平等和合相應體。但佛法又非二元論的思想,是精神物質併行論(Parallclism)。

救護人世間,解脫一切有情的痛苦,原是一切宗教哲學的本懷,但一般宗教哲學家,都陷於主觀的錯誤,不是從客觀立場去分析一元、二元、多元,或唯心唯物,就是妄想於自然界以外神秘的神、上帝主宰等。想以此作為解決有情的痛苦,全是一種空幻倚賴感。這樣的結果,不是落於客觀的唯物實在論,就落於空幻的神秘唯神論。這都忽略了有情本身的了解。要解脫有情的痛苦,應從有情身心去求解脫。佛說中道法,是離去二邊。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,也不落於唯神論。佛法根本否認神秘的神格。人生的苦樂,取決於有情自身正覺知行合一的德行,經不是取決於梵天或是上帝,佛法是自覺力行的宗教,歸依佛法僧三寶,是重新認識人生,把握知行合一的德行,達到圓滿成就身行善、口行善、意行善,淨化人生的目的。中含思經說:「若有故作業,我說彼必受其報……。若不故作業者,我說此不必受報」。明確的指出人生昇天堂,墮地獄,都看自己作業與否為標準,絕不是仰靠梵天或上帝的挽救。假使作了十惡業道,最後死了,必定要墮入惡趣。這時任憑牧師怎樣為你祈禱,想接你上天堂,也是一種誑妄愚蠢的舉動。猶如投石河中,人在岸上祈禱,希石浮現,同樣的愚癡。佛法不同於一般宗教就在此,不存倚賴的幻想,或求超越自然界以外的神力,脚踏實地,努力於知行合一的德行,取決有情自身正覺的行為,所以佛法以有情為根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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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有情的種類 佛說衆生無量,而無量衆生(有情),要依其精神活動的不同,可分為五類,或曰五趣(Panedgatigatigani)。或曰六趣(Chagatiya)。所謂五趣:即天、人、地獄、餓鬼、畜生,這是古代的分類;再加上阿修羅,即為六趣,亦即通常所謂六道輪廻。無論五趣或六趣,都存於世間的。在人間,有人、有畜生、有餓鬼。畜生中包括天上的飛鳥,地上的走獸,以及水裏的魚蝦,這又稱為傍生,鬼雖為人所不易見,但也住在人間。人間以上有天,天有種種不同,有高的天,有低的天,全視天人福報的分別。在人間低一層的是地獄,地獄是極苦的所在,通常形容地獄的苦處,有十八層地獄,有刀山、火箭種種的苦狀,全視有情業力輕重而分別,長含世紀經對此有詳細的說明。阿修羅偏於五趣,其性好闘。五趣或六趣,除掉人間與畜生,其餘都含有神話的性質,但為各宗教一致的信仰,即如地獄天堂一類的,釋尊也認為這是一種輪廻應有的現象。

在五趣中,最有意義的,就是人間的「人身」。在人間以上的天人雖比人間壽命長,但祇沉醉庸俗的欲樂,根本沒有正覺的真理。人間以下的地獄,苦趣的有情,受苦不暇,那裏還能努力修行?畜生與餓鬼,雖在人間,根本為業力所縛,愚癡而沒有智慧,遠不及人類。是故五趣中,祇有人類才有知苦求樂的知覺。人在五趣中居在昇降最重要的樞紐,於是造成一般人想昇天界,怕墮地獄的觀念。但在佛法上說:天人雖有五欲可享,但五衰現前福報享盡,依然要下墮,唯有人間最好,所以>說:「三十三天,著於五欲,彼以人間為其善處……所以然者,諸佛世尊皆出人間,非由天得也」(增含等見品)。這就是天上根本無佛可成,無真理可求,要求真理,要求解脫,祇有向人間求。所以佛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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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「我身生於人間,長於人間,於人得佛」(同上)。佛是人間的聖者,是即人而成佛,不是天上的上帝,也不是上帝的使者,是人間最偉大的覺者,天人為了要求真理的智慧,梵天帝釋四天王常率領天人下降人間,參加法會,請佛開示正覺真理之道,所以天人要仰望人間為其善處。愚昧的衆生,卻為上帝使者所欺騙,說天堂是怎樣的快樂,人間怎樣的黑暗,把他們的心眼,都接引到一個渺茫天國上去了,釋尊出現人間,徹底覺悟人生的偵真諦,佛說:「人身難得」,又把他們叫回到人間,要他們重新地認識人生,建設人間的淨土!

(三)有情的產生 無論是五趣或是六趣的有情,要依有情新生長育種種去分別,可分為四生(Catssa),即胎生、卵生、濕生、化生。一、胎生,如人、牛、羊等畜生都從母胎生。二、卵生,如雞、鴨、雀等,都從卵生。三、濕生,如蚊蚋、魚蝦等,都從濕地而生。四、化生,如天界、地獄,都是三生以外的自然化生。四生的說法,也非釋尊的發明,早於奧義書提出,胎生(Jarayuja)、卵生(Andoja)、濕生(Svedja)、化生(Hija)。釋尊以化生代替第四種生,因為佛法未把植物納入輪廻界,但釋尊於植物也非常的愛護,不准無故傷害植物的一草一木,這在佛制戒條中也有明文規定。可見佛說四生比奧義書四生廣泛而具體。

要依四生生長的助緣說:胎生與卵生,都必賴二性和合的助緣;濕生,無論蚊蚋,或是魚、蝦,都從自身分散成為新生命。化生,不需假憑肉體的結合,純依業力而生。四生中以化生為最高──天界,也為最低──地獄。並且普徧人、鬼、畜的三趣中。大智度論(八、五四)說:「五道生法,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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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不同,諸天地獄皆化生,餓鬼二種生,若胎生化生,人道畜生四種生,卵生、濕生、化生、胎生」。人是胎生,是普徧的說法,但人的化生、卵生、濕生,雖是科學發達的今日,尚未能有證明。但在佛法中早有說明,刧初的人是化生;卵生、濕生大智度論雖有根據的說明,然尚待現代科學者來證明。

依有情的欲望說;佛說欲望分為: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。以欲界最盛行五欲,從地獄到天界一部以及四生中都以欲念為本。「以欲為本故,母共子諍,子共母諍,父子、兄弟、親族展轉共諍……。以欲為本故,王王共諍,民民共諍,國國共諍」(中含苦陰經)。人世間一切人我是非諍奪,都以欲為本故。色界與無色界,純為天部,且屬化生,二者同為禪定力勝;色界雖然有物質(肉體),但以住於禪定,故無欲望的活動。

(四)有情的延續  要瞭解有情身心的活動,不僅從種類方面分別,必須從生命方面去觀察。有情生命的延續就如燈一般,必須時時添油,使他能繼續發揮光明。使這個光明能永遠的延續下去。維持有情一期生命主要的因素,就是飲食。佛告諸比丘:「有四食,資益衆生,食得住世,攝受長養。云何為四?謂一麤搏食,二細觸食,三意思食,四識食」(雜含一五‧八三)。飲食於有情生命不僅增加新的活動力,並於體質上增加了營養,使一期生命得以延續,並且能使精神體質歷久而不衰。「諸比丘,於此四食,有喜有食,識住增長故……諸行增長,諸行增長故。當來有增長」(雜含一五‧八三)。明白的說出,飲食不獨能延續有情現前的生命,並且能延續當來的生命。是故說:「一切衆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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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依食住」(長含集經)。古時印度苦行外道,因為找不到解脫苦的方法,迷信宿作因,於是盡量逼迫自己吃苦,減少飲食,或一日一食,或二三四五六七日一食,或食樹皮,或食草根,存着「苦盡甜來」的幻想。釋尊初出家,依仙人學,雪山六年苦行,日食麻麥,也受了苦行的影響。後來覺得這個非究竟之道,故接受牧女獻羊乳,恢復身體的健康,才於菩提樹下完成正覺。可見飲食不特有益於有情的色身,法身資養;雖不要飲食,但需假借色身而修,無形中飲食於法身也有間接的助緣。故根本說一切有部(第二九‧一五三)說:「若無事斷食者,得越法罪」。可見飲食於我們修道者是多麼的重要呢。

第一、麤搏食,或曰段食。即是我們日常食料所成的飲食,可以不成一段一段的食。「或大或小,如今人中所食,諸入口之物可食噉者,是謂名為搏食」(增含苦樂品)。此又稱為段食。飲食為資養色身重要的原素,延長有情生命的根本,特別是我們人間的有情,一日不可少的──食。故說:「聚生之類,以此四食流轉生死,從今世至後世」(含苦樂品)。奧義書也說:食味所成我(Ann-arosannoyatman),即指飲食為肉體的要素。

第二、觸食。觸、即是根,塵識和合所發生的感覺。由所發生感覺的不同,有如意的,有不如意的。如意的,叫做樂受,不如意的,叫做苦受。這裏所說的觸食,當然主要的是指如意的樂受而言。因為在如意感覺上──樂受,才能使身心得到快慰的喜悅,精神才能暢旺,如同吃飯一樣能增長身體的營養,活動力增強。因有這樣的效力,故叫做食。不如意的感觸,能使人苦悶煩惱,或刺激精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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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失望都有損身體的健康。身體疲憊時,需要臥睡按摩,也能增長身體的精神。中含伽彌尼經說:「身粗色四大之種。從父母生,衣食長養,坐臥、按摩、澡浴、強忍……」。可見有情生命的延續,不僅需要飲食,猶需要觸食,飲食祇能增長肉體的營養,觸食能增長精神的暢旺,為精神生命重要的因素。

第三、意思食。意思,即思心所的願望,簡要的說,就是心思的希望。有情生命,不但需要飲食來資養,並且需要理想的希望來鼓勵,使其精神奮發,身心安樂。一個人要是感覺到沒有希望,即成為絕望,絕望的人生,就不能活下去。故自殺的人,多半是對人生前途感覺得沒有希望,成為絕望,非自殺不可。假使有一點希望的人,絕不會自殺。梁啟超嘗說:「人生生於希望」,也就是這個道理。可見意思食於有情生命的關係,是怎樣的重要了!

第四、識食。這個識,不是第六意識的識,乃十二因緣中無明、行、行緣識的識。這個識,又名「執取識」,即執取有情的身心為自體,能使生命延續,發展身心的力量。識緣名色,為佛法重要的教義。「名色」,即是有情身心的自體。有情初托胎時,攝受父精母血赤白二渧,就是有取識。能使「名色」延續滋養,繼續的出胎,乃至長大成人,都是這個識的力量。中含荼啼經說:「識為輪廻」的主體,雖遭釋尊批判,但釋尊初觀緣起觀時,僅止於識,雜含(一二‧六五)說:「識有故名色,識緣故名色有,齊識而還,不能過彼。」這個有取識,不特為有情生命延續重要的因素,並為有情新生命再造的主體,初期十二因緣的根本。故一分學者說,無明與行二支是後來所附加(詳後緣起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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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初期緣起觀,僅止於識,即根據於此。

(五)食,是釋尊經過深刻的觀察,所揭示出來的。第一屬肉體的要素,第二、第三、第四,屬於精神的要素。有情有賴於四食延續一期的生命,並為發展當來的新生命的主體。是故人類的生存與未來生命的延續,都有賴意思食與有取識的再創。人類有個共同生存的欲望──意思食,不但希望個人的生存,並且從個人到家庭,乃至整個民族的繁榮,整個國家的生存。不僅人類的有情是如此,即是非人類的一切畜生,乃至昆蟲螞蟻,都要繁榮他的種族,都要生命,這是人類有情及非人類的有情共同而普徧的希求。釋尊的慧觀,洞澈一切有情共同生存的欲望,故極端主張戒殺,使一切的有情都能達到共榮共存的欲望,故有「情與無情,同圓種智」的悲願。由此可知四食於有情生命延續是如何的重要了!

(一)我們對「名色」的分別,瞭解有情生命延續的要義,但有情身心組織是怎樣呢?依佛陀慧觀的分別,即依蘊、處、界詳細的觀察,說明有情身心組織的內容。蘊觀,為心理的分析,處觀為生理的分析,界觀是物理的分析。依蘊、處,界三法不同的立場,詳細去觀察有情身心的心理、生理、物理組織的真相,說明有情色心平等的真義。

A 蘊觀 蘊,是積聚義,即同類相聚,大則是五,小則無量,這類似細胞的說法。雜含(二‧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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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)說:「所有諸色。若過去,若未來,若現在,若粗,若細,若好,若醜,若遠,若近,彼一切總說色陰」。陰是覆蔽義,蔽覆本性,為蘊的異譯。經佛陀的慧觀,把有情身心的組織,總歸為五聚:即色(物質)、受(感情)、想(想像)、行(意志)、識(意識悟性)。這是有情心理組織的要素。

色(Pupa) 色的定義,為變壞,質礙義。雜含(二)說:「可礙可分,是名色」。變壞者,有體的質礙法終歸是變壞的。質礙者,即甲乙兩種物質不可同時佔據同一處所,所謂物質不可入性,具此二義故名色。故色可分廣義與狹義,廣義的色:即顯色(青、黃、赤、白等),形色(長、短、方、圓、高、低等),甚至說:「寒亦是色,熱亦是色;飢亦是色,渴也是色」(增含聽法品),故色的範圍極廣。狹義的色,即是肉體,諸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及法處所攝色,都名為色。

受(Vedana) 受,是領納義,前說的色,是屬物質方面,今說受則屬精神活動方面。即心理學所說:感覺與感情的作用。感情純為精神活動的表達,即於外界色法,無論是顯色,或形色,乃至音聲等引起一種反應,使精神上發生苦樂等感覺及感情的作用。佛法的術語,即是受。受的原語(Vadaa),即從「知」一語而來,由知識而起的感覺,這個感覺含有樂不樂的表情,佛法依情識的分別為三:即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。即心理學所說的快、不快、中庸的三種感情,全是有情心理情緒的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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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(Sanna) 想的定義,為「取像」,或曰「想像」,「亦是知,知青、黃、白、黑、苦、樂」(增含聽法品),就是於感覺或知覺上構成一概念聯想,分析綜合的作用。即如依眼所感受彩色,鼻所領納的香味,由手觸感的形狀等,綜合各種感覺構成一花的觀念,這即是「取像」義。或曰想像花的色、香、形狀。但這個「想像」,並不限於外界的知覺,即記憶以往領受上對象,亦是想的作用,故稱為「想像」。

行(Sakhara) 行的定義,即造作的意思。增含(聽法品)說:「能有所作,故名為行,為成何等,或成惡行,或成善行」。即於外界花境,引起內心取花供佛的觀念,經心思的考慮,而發生「取花供佛」的行動。思考即行為作業的根本。行的主要,即心「思」所,「思」為業本。這「行」相當心理學的意志。廣義的說一切心理活動的基本。

識(Vianana) 識,是了別義。「識別是非,亦識諸味,此名為識」(增含聽法品)。前說受想行三法,雖為心理作用,但此作用生起的根本,即依心體識,此識為精神活動的主體觀。於受想行的對象上發生區別的作用,即是識蘊。而識又是支配前三作用者,他的任務,即在保持這三種作用成為統一性。

在心理學上說,這個識純為統覺(Apperception),或悟性(Understanding)的作用。就是統一判斷推理分別司心的作用,不但區分青黃赤白的顏色,而且判斷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的情緒,於此故說為識。要依心理學說明受、想、行、識作用;這可依知、情、意相配合;想與識屬知,受屬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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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行屬意。這四種,全為心理的作用,而統一心的全體作用,即是識。故在心理學上識為「統覺」義 。

五蘊的分類,全為身心組織的要素,五蘊的色屬物質的──色,受想行識為精神的──心,也是唯一精神的要素。佛雖說色心二法,但非是區別色心,是以綜合色心不二為主體。或以五蘊全體為名色,或區別為名色與識,或依名色而有識。或依識而名色等分別。要以主客觀作分別:識為主觀,其他四蘊為客觀,或曰識為能詮,餘四蘊為所詮。總之五蘊純為有情心理分別的組織。

B 處觀 處是梵語(Alayamana),即生長門的意義,以有情眼等六識,不能單獨生起,必須有其所依處所,由此處所,而引發六識分別,色聲香味等境界。是故六處,為主觀的識與所緣境根本的依處。由六處而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由此六根引生眼緣色、耳緣聲、鼻緣香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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舌緣味、身緣觸、意緣法的境。依六境引發六識取境的作用。故六根六境皆依六處為中心。若沒有六處,這能緣識與所緣境,即失去依處。說:「二因緣生識,何等為二?謂眼、色,耳、聲,鼻、香,舌、味,身、觸,意、法。……眼色因緣生眼識……。此三法和合觸,觸已受、受已思、思已想」(雜含八‧四四)。要依識的分別六根門不同,所謂六六法門。雜含(一三‧七○)說:「六內入處,六外入處,六識身,六觸身,六受身,六愛身」。這由於根門不同,引起認識區別的作用。六處中的前五處,即眼耳鼻舌身,為生理的機構,於五蘊中的色蘊,受想行識的四蘊為意處所攝,但意處所緣的境,總括色心一切法,故當五蘊的全部。有情一切活動依據,就是六處。六處與色等六境相合,名為十二處。釋尊為一般衆生迷於心的道理,也就是不明精神的現象,故詳細說明五蘊心理的內容。為一般有情迷於色的道理,即不解生理物質的現象,故詳說十二處。分析色法說明有情生理的組織。要是迷於色心二法,即說十八界,廣開心色的內容,以解有情的迷執,今將五蘊十二處的關係,示圖於次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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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界觀 這個純以物質為主要,為說明有情身體的組織而分為六界。中含分別六界經說:「有情依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,六大所成」。前五界為物質的機械,骨肉屬地,血液屬水,熱氣屬火,呼吸屬風,而水火風所依的空間屬空。由此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五大,即成立無情的器世界,最後一界識即屬精神活動的現象。綜合地等六大成為有情。如增含(聽法品)說:「當知六界之人,禀父母精氣而生……。人生禀此精氣而生六入」。這又與名色相似。雜含(三‧一二)說:「所有色,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」。世間一切物質都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五根、五塵。要詳細了解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於有情身心的關係,可參閱中含多界經。前說五蘊中的色,而界中地、水、火、風,故五蘊與界有雷同的地方。

(二)有情的本質 蘊、處、界是說明有情組織的要素,但構成這個要素,必有其本質,這個本質,即是構成有情的動力。也就是有情的本質。

所謂有情的本質,亦即是有情成立的因素。這個因素有多種說法;或說業(Kamma),或說無明(Avuijja),或說欲(Tanha),這三者為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本,也就是有情本質的因素。如雜含(一○‧五七)說:「衆生於無始生死,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廻生死,不知苦際」。有